中国有宠物安乐死吗?
有的,但是少。 国内未立法之前只能“自行为宠物实施安乐死”(这里是指主动给宠物实施安乐死的情形),且存在争议。 北京有过首例判决,但当时新闻报道是“家属自愿同意,且法医现场见证下实施的”,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合法,只是“没有法律依据而不违法”(法无禁止皆可为)。
后来北京立法了! 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对动物采取殴打、焚烧、冷冻、淹溺等虐待方法致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: (一)采取暴力手段的; (二)虐待动物多次的。 有朋友可能会问,那之前的那例判缓刑的案例呢?我想说的是,首先那只狗狗不是被“安乐死”而只是“死亡”,其次当时的判决理由是因为“本案受害人长期遭受殴打、冻饿等伤害,身体多脏器受损,最终因难以忍受痛苦而死亡……”所以跟立法前后没有关系。
另外补充一点,很多人可能不知道,其实国外很多国家是没有禁止为宠物实施安乐死的法律规定的。 比如美国有些州允许个人为宠物实施安乐死(必须由医生或兽医进行,并且要有两名以上证人),不过不允许为无行为能力的宠物(如幼犬)实施安乐死。
而在英国,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则禁止为宠物实施安乐死,如果律师违反该项禁令而使爱宠离世,最高将面临14年的刑期。 但如果是有关机关违法命令实施安乐死,则不会受到惩罚。 所以啊,还是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小动物……说不定它/他就是你一生的伴侣哦~